招标评标结果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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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编号:TSZX-202501GL-******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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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标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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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通山县农村公路水毁工程2024年通山县农村公路水毁工************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,通山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,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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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评标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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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次 |
第一名 |
第二名 |
第三名 |
中标候选人名称 |
******有限公司 |
******有限责任公司 |
******有限公司 |
投标报价 (元) |
******.58 |
******.89 |
******.35 |
投标报价备注 |
/ |
/ |
/ |
质量(如有) |
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: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,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: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|
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: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: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|
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: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;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: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|
工期(/天) (交货期、服务期) |
150 |
150 |
150 |
项目负责人(如有) |
姓名 |
徐茂波 |
阮涛 |
付勤 |
证书名称 |
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|
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|
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|
证书编号 |
鄂******3965 |
鄂******0725 |
鄂************ |
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(资格能力条件) |
见本公示下方附件(如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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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评标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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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公示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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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为2025年02月15日至2025年02月17日(北京时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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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异议与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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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,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。作出答复前,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
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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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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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招 标 人:通山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|
地址:通山县交通局 |
联系人:阮长久 |
电话(传真):****** |
******有限公司 |
地址: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田园路尽头 |
联系人:许也 |
电话(传真):****** |
3.行业主管部门: |
地址: |
联系人: |
电话(传真): |
******管理局 |
地址:通山县滨河路73号 |
联系人:朱主任 |
电话(传真):****** |
备注说明: |
******有限公司 (盖单位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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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0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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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评标结果公示附件TSZX-202501GL-******1.zip